阅我再驳一文有感
看了此君的文章,我感到此君说话真有点语无伦次的味道,可能他当时的心情的气极败坏吧,我对此表示理解。但对他的一些说法不敢苟同,说出来让大家讨论讨论。
该文第一段说的是传奇的PK系统的好与坏。下面一段是他的原话:“传奇的PK系统好?好在我练了一年40级了~还要被1个刚玩传奇几天的人跑着骂我笨蛋,而我还杀不死他。这叫PK系统好?”看了这段话的,我感到此人判断一个游戏的PK系统好与坏的唯一标准就是:他能不能在任何情况下杀死他想要杀的等级比他低的人,能杀死那么这个游戏的PK系统就好,反之就不好。对他这观点,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好了。而且话又说回来,那个“新手”也许说的不错,他的确太苯,一个玩了一年传奇40级的玩家,杀不掉一个玩了几天10来级的玩家,是有点笨,PK技巧也太差了(此君自认为是PK高手,大家可以去看他的原文)。如果你是40级的魔法师,稍微懂点PK技巧,10来级的人如果不用随即马上飞,绝对死;如果你是40级的道士,放几个毒药,就是不要神兽,对方也是死,除非早点飞;如果你是40级的武士,10来级的人根本就挨不住你2刀,打过传奇的人都知道,就算在附近不停的跑,总会挨上几刀的。何况对方还在打字,这样你都杀不掉,我只能同意那个人的观点,你的确是笨蛋。
接着他说了这样一段话,听起来让人感到非常好笑,很容易让人误以为他未成年或者智力发展不全。他是这样说的:“有人说了,你要是能轻易的杀人,那对新手太不公平了,对!有这个说法,但是这个问题,不应该用杀不死他来解决。我杀的死他,是应该的,一个游戏,我付出的比他多,就应该杀的死他。我玩了一年,他只玩了1个星期,我杀不死他,那才叫不公平哪!理由就是我付出的多,当然有权利杀死他!!!你小的时候脑子是不是进自来水了?传奇PK系统完善?谁有装备,谁就无敌,换句话说就是谁RMB多,谁就是天理!!”
他上面这段的意思是他玩的比别人久,付出的比别人多,等级比别人高,就该有权利杀死对方,就该杀死对方,杀不死对方就没有天理,就不正常。说到这里我不得不佩服此君的强盗逻辑,干脆以后攻城或者打架的时候,其他人都不用去了,就派一个等级最高的去,对敌人说:“我比你们先来这个游戏,付出的比你们多,等级比你们高,你们通通把脑袋递过来让我砍死,要不你们自杀也行,否则就没有天理了,就不公平!!”哈哈~~看到这里,我都忍不住笑起来了,不知道此君的脑袋是什么做成的,我只想到两个字,好笑,幽默,呵呵。如果把此君的这个观点拿到现实里来就更不得了了,一个40岁年纪的把一个20多岁的人杀了,法官判他**,他却理直气壮的说:“法官,你有没有搞错,我年纪比他大,资格比他老,杀死他是正常的嘛。”真是搞笑哦。
俗话说:“惹不起你我躲的起你嘛”,难道别人打不赢你,连别人躲避的权利也不给,这才叫好的PK系统吗?才叫完善的PK系统吗?看过武侠小说的朋友可能都听过这句话:你武功再好也奈何不了不接招的对手。其实这说的是同样一个道理。
此君在后面有这么一句话:“我们是来玩游戏的,不是游戏玩我们。。”,单看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但联系起此人上面的话,就是前后矛盾了,此人说了,他有权利杀死比他后玩,比他等级低。。。的人,那么试问,别人同样是一个玩家,谁给你的权利可以任意主宰别的人的生死?别的玩家难道不是人?是拿来给你任意玩乐的?
下面再看此人最后一段:“传奇只所以这么次叱咤风云,在于的并不是他游戏的精良性和卓越性,也不是他的游戏内涵,而是他极易上手的游戏操作和简单的游戏系统,还有盛大的极完美的宣传战略!!试问简单的游戏系统何来完善?又何来最好?去看看龙族吧。传奇只不过是你一个网络游戏的起步。光看看就知道了,龙族里一个战士的衣服,就比你传奇里所以职业的衣服加起来还要多的多,上百种黑魔法(魔法师)和白魔法(祭祀),还有移动迅速的盗贼和弓手,论游戏内涵,是传奇无法比拟的。。如果年兆秒毫网络游戏里只是个新手,劝你不要去试,因为那是高手玩的游戏。。。”
此人认为传奇游戏的性能差,没有内涵(他是和龙族比较,那么我也相同的比较),那么请问龙族一个服务器的最大在线人数上限是多少?1000人的样子吧,而传奇的是3000人,一个稍微懂电脑的人都知道,决定网络游戏人数最大上限的因素不外两个,软件和硬件,在现在硬件性能相差不大的情况下,软件的性能成了决定因素(龙族的服务器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全部是用的惠普的,世界顶级的服务器),而传奇我知道的有很大一部分服务器用的是国内联想的服务器(由于传奇服务器实在太多,采用了多种品牌的服务器),而联想是才开始涉足服务器领域,比世界名牌服务器的性能还有很大的差距,说到这里,到底是传奇游戏的性能好,还是龙族游戏的性能好,相信大家有自己的判断。
此君说:“试问简单的游戏系统何来完善?又何来最好?”他认为简单的就是不完善,就不应该是最好,他能说出这样的话,我只能认为他没有一点人生的基本常识,也根本玩不来游戏。简单易上手正是一个好的游戏的优点,游戏嘛,就是拿来耍的,给人们放松的,如果搞的多复杂的,如果玩一个游戏还有参加一个月的游戏培训才能玩,谁有又兴趣去玩?综观游戏界,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为什么国内的开发的游戏总是没有人耍?就是因为国内开发的游戏在操作上太不顺手了,对比国外好的游戏,比如很多玩家都耍过暗黑吧,没有耍过也该知道这个游戏,该游戏在推出的时候有一个重要的卖点就是“简单易上手,一鼠走天下”,还有在线人数最多的免费网络游戏星际争霸,对比国内的同类游戏,操作上的简便的优势不言而禹。耍国内的同类游戏的确复杂,那才是真正的被游戏玩,不是玩游戏!简单就是美,那是大家都懂的道理,就好比你要从北京到上海去出差,本来你直接坐个飞机或者火车就到了,你非要先飞到香港,再飞到纽约,在到伦敦,再回到上海,好象不这样不足以显示你的完美,呵呵,你这样只能让别人认为你在搞笑。如果你觉得不玩复杂点的游戏,操作不难一点,不住以体现你的品位,我建议你去玩,7,8年前的文字MD,我想那种游戏一顶适合你,呵呵。还有,在现代社会,宣传是一个成功的产品是重要组成部分,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已经过去。对游戏来说同样如此。
而此人断定传奇游戏的内涵不如龙族是因为龙族一个战士的衣服就比传奇所有职业的衣服种类还多的多,还有上百种魔法(不知道实际中你能用多少种魔法?这不正是游戏的败笔吗?),而且还有移动迅速的盗贼和弓手。因此,此人得出的结论是:“如果年兆秒毫网络游戏里只是个新手,劝你不要去试,因为那是高手玩的游戏。。。”,的确龙族只适合于他这种“游戏高手”玩,等级高的肯定能杀死等级低的,而且跑都跑不脱,原因嘛,自然是他的资格老,等级高,当然,也必须要杀死等级比他低,比他后玩的。不过试问你这样又怎么体现你口口声声说的PK的技巧?难道这就是完善,就是最好的PK系统?
其实,龙族和传奇根本就没的比,不是一个档次的东西怎么比较?传奇开创了中国网络游戏的一个时代,对中国网络游戏的发展的贡献不说绝后也是空前的,而龙族和传奇的比起来就好象宇宙里的颗尘埃,有它不多,没它也不少。但没有传奇就不同了,如果没有传奇游戏的神话般的成功,就不会有那么多财团和公司进军网络游戏,就不会有今天网络游戏的繁荣,至少不会来的这么快。传奇游戏创造了多少网络游戏的记录我就不说了,就凭现在传奇游戏仍然占有网络游戏市场接近70%的份额,就足以说明问题,传奇当然有不住之处,就象人无完人一样,再伟大的人都有缺点。但可以肯定的是,而龙族是注定永远也不可能超越传奇的,传奇在网络游戏的历史上注定要写下浓重的一笔,许多年后人们也许还在谈论传奇当时的辉煌,而龙族早以被人们所遗忘,被抛弃。。。
写到这里,也该结束了,对于此君断定我:“只不过是个刚玩了传奇1年多的网络新手”,我也不想多说,恰好我昨天刚好在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虽然不是说这个问题,但我相信如果看了的朋友,自然会有答案,下面就是那个帖子的地址,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
http://17173.sohu.com/ViewTopic.asp?Url=30,203,621246,0,4,0
还有,我要指出的是,该文作者一开始就犯了一个错误,我在《驳》文中说我有7,8年的网络游戏的历史了,而不是该文作者批判的我玩了7,8个游戏,呵呵。我记得龙族是在千年之后推出的一个网络游戏,当时我还在读大学,玩网络游戏的同学很多,龙族出来后,由于是新游戏(我们班上有好多游戏迷,我也是其中一个),我就申请了一个帐号去耍了一下,没有耍很久,觉得不好耍,就没有上了,后来我碰到另外一个系的网络游戏狂人(长期逃课耍各种网络游戏),我就问他耍过新出来不久的龙族没有?结果他给我说了一句:“那种垃圾游戏你也想去耍啊?我去耍过了,点都不好耍,没有前途”,后来问了其他一些游戏爱好者回答都大同小异。
被人成为网络新手手还是第一次,感到很新鲜,从高中开始,互联网一出来,我就和网络结缘了,我大学的专业也是计算机,现在从事的工作也是和IT相关的,现在由于白天上班不能耍游戏,只能上网发点帖子,想和大家交流一下,如果觉得我说的对,请鼓励一下,如果不对,请不要介意。现在我在玩破天一剑,个人认为是个不错的游戏,有兴趣的可以来试试,不过,各人有各人的爱好,觉得好就耍,不好就耍别的,但重要的是玩的开心。
我是成都服务器天俯剑圣里的“不死传说”,欢迎大家和我一起交流心得。“不死”家族和“逍遥”家族欢迎大家共建剑圣的辉煌,我们都是来自传奇8区烈炎2服务器的最团结的行会“不灭风城”,还有,我是千年天下服务器的红光组织的幻影神刀,现在号被骗,被上次千年改密码找回害死了,我的号永远找不回来了,虽然我填了我真实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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